電力工程造價與定額管理總站文件
定額〔2014〕50號
關于發布20kV及以下配電網工程預算定額2014年下半年價格水平調整系數的通知
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20kV及以下配電網工程預算定額價格水平調整辦法》(電定總造〔2009〕34號),電力工程造價與定額管理總站根據各地區的實際情況,完成了20kV及以下配電網工程預算定額2014年下半年價格水平調整系數的測算工作,現予發布實施。
在編制工程建設預算時,根據本次調整系數計算的人工、材機價差只計取稅金,匯總計入“編制年價差”。該價差應作為建筑、安裝工程費的一部分,作為其他費用中相關項目的取費基數。
下載:定額〔2014〕50號文